陶朱公墓(范蠡墓)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据《史记》载,范蠡辅越灭吴后,弃官经商,先到齐国,后定居于陶,自称陶朱公,曾三致千金,死后葬于此地。《定陶县志》、《曹南文献录》亦记载:“范蠡墓在定陶县城东北五里”,“卒老死于陶”。经考证,范蠡死后,葬在今定陶镇堌堆刘庄村南,考古调查显示,现存范蠡墓周围一千余平方米范围内,地表和地下3米以内都存有大量的泥质和夹砂灰陶陶器残片,这里地势较高,土质较黑,器物残片种类较多,质地坚硬,陶色纯正,是一处较大面积的夏商至春秋战国时期的古文化遗址,范蠡葬在此地,即与文献数据的记载一致,也与周围地势地望相吻合,1982年该遗址列为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9年12月被公布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湖水苍茫,孤帆远影,一代伟人已去,然而范蠡在定陶留下来的遗迹永存,他所创立的经商理论和儒商传统已成为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光耀后人,彪炳史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