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滋堂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树滋堂位于四明山镇芦田村。建于清晚期。分前后两进,两边为厢楼,天井中有戏台一座。前楼为五开间,通面阔21.8米,通进深5.0米。后进为三开间,通面阔12.2米,通井深8.5米,梁架结构为抬梁式与穿斗式相结合。戏台周长为18.4米。后进明间全部采用石柱;次间除后檐柱为石柱外,余为木柱;戏台全部采用石柱。无论后进还是戏台,所有石柱上均镌有楹联。戏台与后进之间用卷棚廊轩相连接,为我市古戏台中所仅见。该祠建筑布局独特,戏台的造型和雕刻工艺相当有特色,并且保存基本完好,是我市山区古代祠堂中较为突出的一例。
树滋堂于2001年5月18日由余姚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