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云遗址为嘉兴市文物保护单位。 步云遗址位于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花园村花园社区,原貌大致呈方形,占地面积约4700平方米。现遗址范围内土地被敬老院和塑料厂、帽服饰厂等占用,早期地形、地貌已无法辨认。据以往调查资料记载,遗址分布面积较广,东西约60米,南北30米,原文化层厚约40厘米,曾出土有孔石斧和一些陶片,属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遗物,也曾出土过印纹陶器和石斧、石刀等春秋战国时期遗物。现由于环境破坏较严重,尚未找到明显文化层。该遗址具一定规模,延续时间长,有较高的历史和科学价值。1981年公布为嘉兴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