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水酒作坊遗址为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旭水酒作坊遗址位于荣县旭阳镇附东街社区,坐东北向西南。始建于清顺治十五年(1658),占地面积约1394平方米。该酒窖遗址作坊建筑为砖木结构,18柱17开间,面阔82米,进深17米,屋脊上端有冲棚。现存窖池38口,每口长4.7米,宽3.6米,深1.5米;作坊内另有甑子、冷却池、酯化桶等若干。该酒作坊采用续糟泥窖发酵、混蒸混烧、土陶坛贮存。以小麦、大麦按比例磨烂作曲,伏天作曲佳,曲成块封之,用时碎之,不用他药,酿酒时以谷壳为底,参以大麦、小麦、高粱、玉米、稻子各种磨面之和,下窖酿经60时为一轮。总结出了一套 “脚踢手摸、探气上甑、热平地温、冷十三”的独有酿酒技法。整个酒窖保存较为完整,对研究荣县的酿酒历史、生产工艺及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2008年3月,自贡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田野调查启动仪式在旭水酒业老窖池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