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24 发布者:
“顺字组”工场,在宜宾市长春街70号,是原“利川永”糟坊旧址。现有窖27口,按西南——东北走向分左、中、右三行排列,其作列(西北面)顺数第7、8、9三窖为明代酒窖,窖号21、22、23。据查此三窖原为“利川永”的前身,创自明初的“温德丰”糟坊。其原型呈斗形,与明末清初的“张万和”、“叶德盛”糟坊所开的长方形窖有异。结合历代祖传的口碑资料及“杂粮酒”(1929年更名为五粮液)秘方的嫡传情况考证,这三口窖的年代上限当不晚于明初。
1.“长发升”老窖池遗址
保护范围:长发升建筑南侧外墙南延4.5米,至鼓楼街北侧公路,长发升建筑东侧外墙东延7米,至民居建筑东侧,长发升建筑北侧外墙北延6米,长发升建筑西侧外墙西延10米,至现居民楼西墙。面积约2828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长发升建筑南侧外墙南延50米,至市审计局宿舍大院南侧,长发升建筑东侧外墙东延44米,至老米市街西侧公路,长发升建筑北侧外墙北延60米,长发升建筑西侧外墙西延26米,至衣服街西侧公路。面积约15075平方米。
2.“利川永”老窖池遗址
保护范围:利川永清代四合院建筑南侧外墙南延5.6米,东至全恒昌建筑东侧外墙以东4米长春街东侧公路,北至利川永建筑北侧外墙以北6米人行道,西至梅园小组西侧外墙。面积约5052平方米。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利川永清代四合院建筑南侧外墙以南60米,东至全恒昌建筑东侧外墙以东44米,北至利川永建筑北侧外墙以北65米岷江南岸河堤,西至利川永建筑西侧外墙以西55米。面积约27759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