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街石牌坊及红军标语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列宁街石牌坊及红军标语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四座石牌坊分别建于同治六年、清嘉庆21年、清同治九年和清光绪二十年。1933年,渠县苏维埃政权在这些石坊上刻有“拥护红军、扩大红军”,“工农-”、“打到国民党统治,建立苏维埃政权”等30余条标语。特别是在二号坊上的“列宁主义街”5个大字,由“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第三十军政治部制立”。“列宁”二字1米见方,整幅街名长5米,宽1.7米,故名列宁街,原国防部长-将军题名“红色第一街”。
保护范围:占地范围外延5米。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外延2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