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09 发布者:
该遗址是一九七三年底县文物部门在全县普查文物时发现,经县文物工作者调查,该遗址高出周围地面0.1——1米,其东西长约900米,南北长约600米。
一九七六年十一月,地、县文物部门联合进行了试掘,共开探方2个,面积41平方米,出土的有石斧、石锄、石凿、石球、陶纺轮、蚌壳、鱼骨、兽骨及大量夹沙泥质红陶片和少量泥质灰黑陶片。从陶片上能辨认出器形的有:钵、盆、壶、瓮、缸、尖底瓶等。遗址发现两个圆锅状灰坑。从出土的大量草拌泥红烧土块中发现有类似芦苇编的篱笆和木桩痕迹。据此断定,莲花遗址当属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村落遗址。但遗物中的石锄和外红内黑的陶片,在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遗址中是不多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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