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县故城为五寨县文物保护单位。 五寨县故城,位于五寨县砚城镇城内村中。据《五寨县志》载:五寨故城建于明嘉靖十六年(1537),万历九年(1581)扩城砌砖,设东、西、南三门,因有前、后、左、上、中五卫所,故名五寨堡。清雍正三年(1725)置五寨县。五寨县故城平面呈方形,边长均为500余米,现存东城墙约35米,西城墙约450米,南城墙约400米,北城墙无存。城墙基宽约9米,顶宽约5米,残高约10米,夯层厚度约0.15~0.20米。墙体包砖仅局部有保留。南门保存较完整,券门高约8米,宽约4.2米,深约10米。东、西二门无存。2001年11月,五寨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忻州文物荟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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