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遗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朝阳遗址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朝阳街道新县居委会朝阳水库西北侧,面积约3200平方米。朝阳新石器遗址堆积较厚,遗物丰富。1976、1994年进行两次发掘,其上层多见夹砂红陶,器形多为鼎、盆、罐,纹饰多指甲纹、附加堆纹,鼎足多为圆柱形、扁凿形。下层多见鸟头形鼎足以及薄如蛋壳的黑陶,属典型的龙山文化。另外,还有属于大汶口文化的泥质红陶残片。朝阳遗址是江苏省距海岸线最近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对研究龙山文化的地理分布及连云港市海岸线的变迁有重要价值。1982年被公布为连云港市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被公布为江苏第七批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范围:
东以小路为界,西至小涧,南到水专队,北至台地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