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09-29 发布者:
位于广水市吴店镇梅沟大队。始建于明代,清乾隆四十五年维修。坐北朝南,占地面积64平方米。小四合院式布局,有前殿、后殿及厢房。花岗岩条石砌筑。前、后殿相距3.7米,均面阔8.9米,进深4.9米,嵴高分别为3.9米、4.9米。拱券顶,前壁各设内方外圆窗两扇。建筑外围绕山势筑有石墙,平面呈不规则椭圆形,周长120米。该建筑是湖北现存时代较高、规模较大的石构建筑群之一,对于研究荆豫交界地区古建筑型制、风格具有重要的价值。(第五批)
信息来源:湖北省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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