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家畈老屋为潜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江家畈老屋位于天柱山镇风景村江畈组,始建于明代后期,清代重修、改建。负阴抱阳,背山面水是这座古建筑风水的基本格局。盖灰色小瓦,青砖勾白缝。建筑平面坐北朝南。大门凹进半个房屋的空间,采用四柱三步架,两边的山柱各两根。轴线上布置三厅二井一照壁,面阔20米,进深30米,占地面积约600平方米。一进深度较二、三进稍短,二进为明堂,高大宽敞,并采用五架梁抬梁与穿斗式混合结构。明堂前设一滴水面照壁,硬山顶,檐下有墨画,于门楣上端雕刻“竹苞松茂”四字。后厅用木格子门窗。明堂与后厅有两块木挂件,分别是清光绪四年(1878年)匾额,曰:“璜锡渭流”、和民国22年(1933年)匾额,曰:“节孝可风”。该建筑最大的特色是把居住与祭祀等功能融为一体。2005年6月,该建筑被潜山县人民政府公布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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